百家乐- 百家乐官方网站- APP下载渔网不越法网 司法守护绿水青山——洋县法院巡回审判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以案释法

202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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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筑牢秦岭生态安全屏障,强化基层群众生态保护法治意识,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6月17日,洋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深入茅坪镇东村,在案发地公开巡回审理一起非法捕捞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案件,五十余名当地镇村干部、村民群众现场旁听,近距离接受生态法治教育。

  本次庭审地点设于秦岭南麓的茅坪镇东村,辖区内黄庄河段水域生态优良,是珍稀水生生物重要栖息繁衍地,也是秦岭生态保护的重点管控水域。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案发第一线,既是洋县法院深化巡回审判制度、下沉司法服务的生动实践,更是精准开展生态普法、守护秦岭生态资源的有力举措。

  据审理查明,2024年9月,被告人高某私自制作电鱼设备,伙同贺某、闫某在洋县茅坪镇东村黄庄河段实施电鱼作业,作案过程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核查,涉案河段为法定禁渔区,案发时段处于全域禁渔期,且三人使用电鱼这一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捕捞方式。本次非法捕捞共捕获各类水生鱼类,其中包含25尾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多鳞白甲鱼,情节严重。

  公诉机关依法指控,三名被告人违反水产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在禁渔期、禁渔区内使用禁用工具、禁用方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水生野生动物,其行为已触犯法律,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庭审过程规范严谨、程序公开透明,合议庭严格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链条、违法行为及生态损害后果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各项庭审环节。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三名被告人对自身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深刻认罪悔罪,认识到电鱼行为对水域生态环境、野生生物资源造成的严重破坏。目前,该案将择期依法公开宣判。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本案典型性,现场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讲,向旁听群众细致讲解禁渔制度、非法捕捞的违法后果及秦岭生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破除部分群众“电鱼是小事、下河捕鱼不违法”的错误认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秦岭流域所有天然水域均纳入常态化司法监管范围,任何未经许可的非法捕捞、伤害珍稀水生生物的行为,都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生态兴则文明兴,秦岭生态保护是县域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下一步,洋县人民法院将持续立足生态司法职能,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进村普法等活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损害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持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常态化开展生态法治宣传,引导辖区群众摒弃侥幸心理,自觉遵守生态保护法律法规,主动、举报非法捕捞、破坏生态等违法行为,凝聚全民护绿、全员守法的社会共识,以优质高效的司法力量,全力守护秦岭绿水青山,护航县域生态保护和绿色高质量发展。

  原标题:《渔网不越法网 司法守护绿水青山——洋县法院巡回审判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以案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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